朝阳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
第一部分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相关管理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地区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落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相关工作,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工作要求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要求。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编制地质勘查规划,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组织编制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城市设计,制定全市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及县(市)区域城镇规划的初审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城乡规划用途管制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建设条件的确定和建设工作规划方案审查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组织审查规划区内进行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设计方案。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及各项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向建设单位出具规划核实证明。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国际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依据上级部门授权监督国际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朝阳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2.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双塔分局
3.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4.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燕都新区分局
5.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6. 朝阳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7. 朝阳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8. 朝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第二部分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4384.03万 元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84.0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 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
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4384.0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376.53万元;
2.项目支出1007.5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112.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 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5 个,涉及资金1007.5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5653.1万元,增减变化 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及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划转。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朝阳市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共15个,涉及资1007.5万元。其中:办公楼运行维护费项目107万元 ;2025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踏勘、验收、督导检查项目5万元;2025采矿权人履行恢复治理义务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项目18.25万元;2025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查项目40.5万元;探矿权出让起始价评估工作经费(按出让金额征收探矿权出让收益)项目20万元;2024年城市体检评估项目6万元;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项目15.75万元;矿业权核查预算经费项目23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7.5万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项目15万元;2025开发利用方案评审项目4.5万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项目5万元;绿色矿山评估检查预算经费项目5万元;2025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修编项目4.5万元;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购买服务,泰运人员工作及大厅运转项目730.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9.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15万元,邮电费2.77万元,取暖费80.15万元,差旅费9.11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85.8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2.14万元,印刷费1.52万元,电费1.5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79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2.5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112.5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朝阳市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5.42万元,比上年减少39.36万元,下降60.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 0%);公务用车运行费25.42万元,比上年减少39.36万元,下降60.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划转至朝阳市林业和草原局及事业单位。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计 | 64.78 | 25.42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0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64.78 | 25.42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朝阳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 (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8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8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5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5个,涉及资金1007.5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 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 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 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 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 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 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 支 出 。
第四部分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朝阳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