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 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概况 |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 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第三部分 | 名词解释 |
第四部分 | 2025年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门预算批复表 |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委社会工作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党内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指导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开展工作。
(二)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市委、市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市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
(三)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四)指导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五)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六)负责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七)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无其他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322.5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2.5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322.5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76.38万元;
2.项目支出46.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46.2万元。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管理专项资金共1个,涉及资金23万元。其中:提高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市级配套资金2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8万元、差旅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4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6万元,比上年增加2.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为2024年新组建部门,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
2024年 | 2025年 | |
合 计 | 2.46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46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46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46.2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5年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