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适应土地市场新形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75号),对朝阳市本级中心城区及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进行全面更新,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为《朝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面积324平方公里,涉及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共20个乡(镇)及街道。乡镇基准地价覆盖范围为双塔区、龙城区除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及街道,面积823平方公里,涉及双塔区、龙城区共10个乡(镇)及街道。
(二)基准地价内涵
基准地价基准日:2025年1月1日。土地最长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50年。
(三)基准地价标准
朝阳市本级中心城区及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按照区域分为市本级中心城区和乡镇两部分,按照用地类型分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五类。各类基准地价如下:
1.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⑴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分为六级,其中Ⅰ级2680元/平方米、Ⅱ级2300元/平方米、Ⅲ级1760元/平方米、Ⅳ级1320元/平方米、Ⅴ级980元/平方米、Ⅵ级720元/平方米。
⑵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分为五级,其中Ⅰ级1680元/平方米、Ⅱ级1380元/平方米、Ⅲ级1090元/平方米、Ⅳ级870元/平方米、Ⅴ级680元/平方米。
⑶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分为五级,其中Ⅰ级690元/平方米、Ⅱ级545元/平方米、Ⅲ级420元/平方米、Ⅳ级305元/平方米、Ⅴ级255元/平方米。
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分为五级,其中Ⅰ级1340元/平方米、Ⅱ级1100元/平方米、Ⅲ级875元/平方米、Ⅳ级700元/平方米、Ⅴ级545元/平方米。
⑸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分为五级,其中Ⅰ级690元/平方米、Ⅱ级545元/平方米、Ⅲ级420元/平方米、Ⅳ级305元/平方米、Ⅴ级255元/平方米。
2.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⑴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分为两级,其中一级580元/平方米、二级500元/平方米。
⑵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分为两级,其中一级550元/平方米、二级480元/平方米。
⑶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不分级,全部为252元/平方米。
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分为两级,其中一级440元/平方米、二级385元/平方米。
⑸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基准地价不分级,全部为252元/平方米。
三、成果应用
一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要求。二是做为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三是为宗地评估、地价管理提供依据。
四、实施期限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朝阳市城区及郊区乡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朝政办发〔2017〕21号)同时废止。
解 读 人:葛雪娇
解读电话:0421-2650060
解读单位:朝阳市自然资源局